水分含量直接影響畜禽鮮肉加工、儲藏、貿易與食用。肉類水份含量過高,細菌、霉菌繁殖加劇,容易引起肉的壞了變質;而脫水干縮不僅使肉品失重,造成直接經濟損失,而且影響肉的顏色、風味和組織狀態(tài),并引起脂肪氧化。近年來,隨著城鄉(xiāng)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,畜禽鮮肉的食用量越來越大,人們對鮮肉的質量要求越來越高。但不法商販為謀取暴利,注水肉越來越多,注水肉成為嚴重威脅人們身體健康的一大公害。因此檢測肉類水分含量成為工商管理、食品安全檢測的一個重要項目。
水是豬肉中含量多的成分。豬肉愈肥,水分的含量愈少,豬齡越小,含水量越高。豬肉不同分割部位的水分含量差異也很大。紅肉含水量約70%~80%,皮膚為60%~70%,骨骼為12%~15%。
根據(jù)《GB18394-2001畜禽肉水分*》,采用紅外線快速干燥法檢測,國家標準對畜禽肉類水分*的要求如下表,正常的分割豬肉本身滲出的少量水分,不是注水肉,不存在食品安全風險。
1、稱重范圍:0-30g
2.型號:SFY-30R肉類水分儀(畜牧局、動檢所型)
●SFY商標8931081
3、水分測定范圍:0.01-100%
4、稱重小讀數(shù):0.001g
●JQR稱重系統(tǒng)傳感器
●CMC計量許可證00000018號(生產許可證)
5、樣品質量:0.5-30g
6、加熱溫度范圍:起始-180℃
●加熱方式:應變式混合氣體加熱器
●微調自動補償溫度15℃
7、水分含量可讀性:0.01%
8、顯示7種參數(shù):
● 水分值,樣品初值,樣品終值,測定時間,溫度初值,終值,恒重值
9、外型尺寸:380×205×325(mm)
10、電源:220V±10%
11、凈重:3.7Kg
12選配軟件(另售):
●微型打印機一臺
●電腦連接軟件一套
禽肉類水分測量主要是針對我們日常生活中常食用的諸如:牛肉、豬肉、羊肉、雞肉等等,這些肉類的水分都是有嚴格的規(guī)定的,尤其是在銷售、運輸、加工、存儲過程中,包括肉類活度的檢測.
蓄禽肉類水分測量范圍: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畜禽肉水分*的要求和檢驗方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鮮凍豬肉、牛肉、羊肉、雞肉和鴨肉。
蓄禽肉類水分測量引用文件
GB/T 9695.15 肉與肉制品 水分含量測定
GB/T 9695.19 肉與肉制品 取樣方法
蓄禽肉類水分測量要求
3.1 畜禽肉水分*應符合表1要求。
表1 畜禽肉水分*
品 種 | 豬 肉 | 牛 肉 | 羊 肉 | 雞 肉 |
水分含量 | ≤77% | ≤77% | ≤78% | ≤77% |
4.1 抽樣
按 GB 9695.19 規(guī)定的方法執(zhí)行。
4.2 試樣制備
4.2.1 鮮肉:將剔除脂肪、筋、腱后的肌肉組織用絞肉機(孔徑不大于4mm)至少絞兩次。絞碎的樣品應盡快測定,若不立即測定,應密封冷藏貯存,防止變質和成分發(fā)生變化。貯存的樣品在啟用時應重新混勻。
4.2.2 凍肉:自然解凍,并記錄解凍前后的樣品重m1 和m2(至0.01g),解凍后的樣品按本標準4.2.1制備。
4.3 測定方法1 干燥箱干燥法(仲裁法)
按 GB/T 9695.15 規(guī)定的方法測定。
快速肉類水分儀方法:
1、放配件,開價儀器自動預熱
2、放砝碼點擊屏幕校準鍵自動校準。(定期效準,不用每天開機效準)
3、取樣,點擊“開始測試”鍵自動開始工作
4、儀器加熱中,自動顯示丟失的水分值
5、測試結束,自動鎖定水分值,記錄數(shù)據(jù)
1、取樣程序應使所取原始樣品盡可能有代表性,取樣部位和樣品量能滿足分析項目的特殊要求,取樣量不得少于分析用樣、復驗和留樣備查的總量。
2、取樣工具應清潔、干燥,不得影響樣品的氣味、風味和水分組成。
3、鮮肉必須用剔除脂肪、筋、腱后的肌肉,檢樣和復樣應冷藏保存于密閉容器內,防止樣品變質或水分損失。
4、采樣后應盡快安排檢測,分析樣品較多不能超過24小時,備查留樣應保存在0-4℃之間,防止肉樣解凍時水分損失。
5、若檢測結果水分含量超過77%,判定該被檢樣品水分含量超標,為不合格品,而不能隨意判定為“注水肉”。根據(jù)《生豬屠宰管理條理》第十一條規(guī)定:“定點屠宰廠(場)屠宰的生豬產品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者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,不得出廠(場)。